海洋湖沼通报
    主页 > 期刊导读 >

关于确保海洋渔船安全的思考

作为世界渔业大国,我国的渔船数、渔民数和水产品产量雄居世界第一,海洋渔业作为传统基础产业,也是沿海渔民的重要生活来源。海洋渔船能否安全,不仅关乎各类海损事故的发生与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海洋捕捞和渔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船员的教育培训,加快渔船的更新换代,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破解瓶颈,补齐短板,创新创造,加速发展。

1 总体情况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国土面积约为300 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3.2 万公里,自北向南有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区,分布着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北部湾等17 个主要渔场,为沿海渔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海域空间。截止2017年末,我国共有渔业人口1931.9 万人,其中传统渔民652.1 万人。有各类渔船94.6 万艘、总吨位 1082.4 万 t。其中,机动渔船 59.9 万艘、总吨位1038.4 万t;非机动渔船34.7 万艘、总吨位43.7 万t。机动渔船中,按作业性质分,生产渔船57.5万艘占96%(其中捕捞渔船39.1 万艘); 按作业区域分,海洋渔业机动渔船24.5 万艘占41%(其中捕捞渔船16.6 万艘)。自2009年以来,随着国家和沿海各地对海洋渔业的重视、投入的增加、渔港渔船和配套设施的改造升级、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我国的渔船事故和事故损失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渔民船上作业死亡率为十万分之九十三,接近美国渔民及渔业从业人员十万分之八十六的死亡率。由此可见,我国的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已经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标准,为实现由渔业大国向海洋强国跨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足以让以海洋为家以渔船为伴以捕捞为生的中国渔民安然坦然,足以让一直以来坚守在我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战线的各级领导同志们欣慰欣喜,足以让关心关注我国海洋捕捞生产和渔船事故安全的专家学者舒心开心。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与美国、日本、北欧等发达国家在新产业、新技术、新动能等高端前沿方面的差距仍然较大,加快发展、跨越赶超,任重道远。

2 存在问题及原因

2.1 渔民的安全意识薄弱

由于绝大多数传统渔民地处沿海渔村、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加之缺乏系统的专业学习,船员的教育培训、注册考核以及渔船的监督管理均有盲区,势必导致他们现代技术技能缺失、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缺乏。

2.2 渔船的安全系数不高

由于近海大多数渔船是木质渔船、部分渔船年久失修、船龄相对偏高、钢构渔船和现代化大型渔船普及率较低,我国渔船的安全系数、抗风险能力特别是远洋远行抗事故风险能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显而易见。

2.3 渔业法规不够完善

立法进程相对缓慢、专业法律法规较少、涉猎内容不够系统、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不够具体细致、渔船互保未达到应保尽保、执法处罚不够严厉等。

2.4 渔船事故仍有发生

虽呈下降趋势,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在碰撞、触损、触礁、风灾、火灾、搁浅和自沉等13 类事故中,半数以上事故是碰撞事故。2017年共发生沉船164 艘,死亡、失踪和重伤人数达58 人。

分析渔船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人为直接因素,包括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操纵不当、瞭望疏忽和机械设备故障等,约占70%;二是客观自然因素,包括雷雨大风、恶劣海况和能见度不良等,约占30%。由此可见,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其中近半数触礁事故是操纵不当造成的,超过四分之一的触礁事故因能见度不良和恶劣海况所致,机械设备故障多导致触损事故,极端天气易导致搁浅事故发生。

3 对策建议

3.1 切实加强法律普及、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休渔期等有利时机,围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不良天气的预报预防、意外事件的应对处置、海陆两地的求生急救等方面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录音录像、宣传册、宣传车、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采取专家授课、现场辅导、集中培训、定期轮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教育,进而增强领导者管理者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事故防范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规范流程管理运营、生产操作、应对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各类渔船事故发生的概率与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渔民个体生命财产损失和产业行业的经济社会损失,维护渔民渔船渔业安全、海域海洋安全、生产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