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湖沼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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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论文_WTO渔业补贴谈判的IUU捕捞补贴禁令

文章摘要:2018年重启的WTO渔业补贴协定谈判尚在进行中,其中禁止对IUU捕捞的补贴得到WTO成员的广泛认同,但在IUU捕捞的认定、补贴禁令的执行以及如何处理领土和海洋管辖权争议问题、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方面尚存在分歧。本文对IUU捕捞补贴禁令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分析,建议在未来的协定中明确引用FAO《打击IUU捕捞国际行动计划》的定义;沿海国、船旗国、RFMO/A、港口国、补贴国按国际法可对IUU捕捞进行认定,但在认定方与补贴国不一致时应设定一个由补贴国的确认或核实的程序;补贴禁令的实施应按照“补贴谁、取消谁”的原则实施,并在程度上考虑IUU捕捞的严重性,且应规定不当IUU捕捞认定触发的补贴禁令对船舶造成损害的救济问题;领土和海洋管辖权争议应当完全排除在WTO渔业补贴协定之外;对未报告、无管制渔业的补贴禁令应当对发展中国家领海以内水域非大型工业渔业予以免除。此外建议我国应坚定维护我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进一步加强取消从事IUU捕捞活动的补贴,尽快修改《渔业法》完善打击IUU捕捞条款,并尽早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93.5